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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課程如下:

                               課程名稱                          訓練日期/地點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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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訓練日期:○月○○日

                                                      訓練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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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年辦理志願服務在職訓練課程或安排志願服務人員參加本會舉辦之○○○
                      ○課程以及○○○○講座,藉此充實志願服務人員服務知能、促進與○○
                      者互動、交流,提昇個案會談能力、因應及溝通技巧等。

                                               人員在職訓練內容
                                                                                          志工參加
               時間         主題內容                 講師                     內容簡述
                                                                                            人數









            六、志願服務人員之管理:

                 (一)  志願服務人員於本會進行服務應遵守志工倫理守則規定及本會相關規定。

                 (二)  志願服務人員於本會服務期間,每月至少須服務○次(○小時),每次服務
                      及參與相關訓練應進行簽到及簽退,並填寫工作紀錄,作為志願服務紀錄
                      冊時數登錄依據及績效考核。

                 (三)  本會提供志願服務人員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訊息,鼓勵志願服務人員於服
                      務期間參加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提升志工對志願服務知
                      能,並協助志工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累計服務時數。

                 (四)  如臨時有事不克前來,或當月因故無法達成服務時數,必須先告知本會工
                      作人員,以利安排相關人員替代服務。

                 (五)     案主個人資料未經許可或非因生命安全考量下,應盡個案保密原則,不
                         得洩漏案主任何資料予機構以外之第三方。

                 (六)     關懷訪視者,須先詢問案主意願及配合案主作息為前提,訪視後需填寫

                         訪視紀錄交回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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