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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專區
113年度衛生福利部「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

活動時間 2024/03/12

高雄市志工團體傷害保險說明



壹、志工意外事故保險共同供應契約內容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銀行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1034-1),該契約自111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5日止,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s://web.pcc.gov.tw)

二、要保單位適用機關:包含中央政府各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暨所屬(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單位及直轄市、各縣(市)議會。

非適用機關: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為非適用機關,若具志工身分且符合條件者,經產險公司同意後,始可投保。

三、決標廠商:

(一)特定傷害保險:

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

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市聯絡窗口為:呂小姐,電話:02-25075335分機899。

自112年11月1日起,新光產物「志工意外團體保險」相關流程如下:

1.要保或批改文件一律寄送至專用信箱_衛生福利部「志工意外團體保險」skiad3@skinsurance.com.tw,資料寄送成功後,系統會自動回覆通知(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2.為簡化要保文件內容,要保/批改文件同步改版,新版文件可至新光產險官網下載(亦有提供填寫範例)。

非適用機關: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為非適用機關,若具志工身分且符合以下條件者,經產險公司同意後,始可投保。

1.志工值勤職業類別第一至三類,年齡15足歲~6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或1-2。

2.志工值勤職業類別第一至三類,年齡66歲(含)~7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

※相關資訊及表單下載可至以下網站查詢: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5178&ST=

 

(二)普通傷害保險:

全日24小時。

由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市聯絡窗口如下:

非適用機關: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為非適用機關,若具志工身分且符合以下條件者,經產險公司同意後,始可投保。

1.志工值勤職業類別第一至三類,年齡15足歲~6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或1-2。

2.志工值勤職業類別第一至三類,年齡66歲(含)~80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

※相關資訊及表單下載可至以下網站查詢:https://www.firstins.com.tw/service/section/volunteer

 

貳、各家保險公司辦理意外事故保險資訊:

衛生福利部除委託臺灣銀行採購代辦「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外,亦彙整各家保險公司辦理意外事故保險資訊如下,提供參考運用:

(一)國泰世紀產險公司:係屬客製化個別評估報價方式辦理,尚可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預算及需求,由保險公司規劃投保項目,供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選購。介紹網址如下:

https://www.cathayins.com.tw/cathayins/commercial/others/volunteerinsurence

(二)富邦產險公司等產物保險公司:提供銀髮族意外險資訊。介紹網址如下: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c/content/prod_gra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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