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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專區
志工意外團體傷害保險

活動時間 2023/10/30

※重要公告

1.要保文件及加退保文件改版,自即日起請使用最新版本文件。(詳七、表單下載)

(舊版要保文件及加退保文件,本公司最後受理日為112年12月31日18時止。)

2.進件方式異動,自即日起全面改採專用電子信箱受理。(受理信箱: skiad3@skinsurance.com.tw)

※承保範圍

一、承保對象

(一)承保對象(被保險人):係指於投保本契約之各機關、學校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或完成志願服務法第9條所定教育訓練之志工,並記載於要保單位要保時所檢附之被保險人名冊內者。

(二)要保單位適用機關:包含中央政府各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暨所屬(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單位及直轄市、各縣(市)議會。(適用機關投保條件依標案規格執行。)

非適用機關: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為非適用機關,若具志工身份且符合以下條件者,經本公司同意後,始可投保本商品。(非適用機關投保條件將依本公司核保政策保有調整之權利。)
1.志工執勤職業類別第一至三類,年齡15足歲~6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或1-2。
2.志工執勤職業類別第一至三類,年齡66歲(含)~7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

二、承保內容

(一) 特定傷害保險(僅承保工作時段、包含上下班交通時段):第一組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6項

(二) 職類類別:按臺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

(三) 投保期間固定選項:12個月、6個月、3個月、1個月

1.非適用機關且職業類別為第一類至第三類,年齡15足歲~6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或1-2。

2. 非適用機關且職業類別為第一類至第三類,年齡66歲(含)~75歲,限投保組別/項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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