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 申請須知 1150402更新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志願服務推展全面線上化」目標,114年起全面不發放紙本紀錄冊。
(一)法源:志願服務法第12條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二)申請資格:本市
(三)應備文件:
線上申請紀錄冊(線上申請-衛福部資訊整合系統)需備文件:
(1)運用單位務必於衛福部資訊整合系統登錄教育訓練,並上傳「基礎訓練證書」、「特殊訓練證書」及「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證明書」。
(2)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須加蓋申請單位關防。
(四)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檢齊上述文件後E-MAIL至高雄市志願服務資源中心(khh.volunteer@gmail.com)提出申請。
(五)紀錄冊核發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六)洽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07-725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