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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

活動時間 2021/08/23

高雄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須知 112.08.17更新
 
108年4月1日起,申請高市社福類志願服務紀錄冊免備文,只要將申請名冊、照片、結業證明書彙整完後將資料寄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一)法源:志願服務法第12條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訓練課程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統一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特殊基礎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志工完成社會福利類(二)申請資格:本市

(三)應備文件:
1.紙本申請需備文件:
1.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須加蓋申請單位關防。
2.申請人1吋照片2張。
3.結業證明書影印本(正反面)。
(1)檢附基礎及特殊訓練結業證明(線上申請免附)。
(2)非單位自辦之特殊訓練,除檢附結業證書影本外,應由申請單位出具志願服務特殊訓練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含實習)」課程之結業證明(線上申請免附)。

 
2. 線上申請,領取紙本紀錄冊(線上申請-衛福部資訊整合系統) 需備文件:
   (1)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須加蓋申請單位關防。

   (2)1吋照片2張
         
線上申請操作流程說明
 3. 線上申請,不領取紙本紀錄冊(線上申請-衛福部資訊整合系統)需備文件:
   (1) 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須加蓋申請單位關防。

 
線上申請操作流程說明
 
(四)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檢齊上述文件後向社會局(社工科)提出申請。
(五)紀錄冊核發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六)洽辦單位:
1.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07-3373381~2。
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07-725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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