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運用單位首頁 / 下載專區 / 110年度 志工保險投保表件

下載專區
110年度 志工保險投保表件

活動時間 2020/12/10

(一)法源:志願服務法第16條。
(二)申請資格:
1.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
2.當年度完成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課程之志工。
(三)保費及保障內容:110年度志工意外事故團體保險採衛生福利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每人年保費53元,保障內容為志工服勤(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每人最高理賠金額300萬元、意外醫療給付3萬元及住院治療日額2,000元。
(四)應備文件:(可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kvc.org.tw/:點選運用單位-志願服務常用表單彙整-110年度志工保險投保表件下載)
1.「要保書」。
2.「志工意外團體傷害保險計畫書」(要保單位核章處請蓋要保單位全銜章)。
3.「被保險人名冊」(部分內容請依據代碼填列)(請以該檔案EXCEL繕打且要列印, 且需傳送該EXCEL檔)
*上述3項文件請務必繳交紙本 ,要保書上請勿漏核要保單位全銜之印章及負責人章, 凡有錯誤漏核章未齊備文件者無法受理承保作業。
(五)承保公司:衛生福利部委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共應契約辦理。110年由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承辦人黃儀芳小姐,電話:07-2519090分機28;地址:80147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7樓,電子信箱:c890404@mail.cki.com.tw
(六)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如有其他需求,亦可擇其他保險公司承辦。


© Copyright 2019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