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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3年度志願服務獎申請文件

活動時間 2024/03/26

本市志工累積服務時數5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得申請志願服務獎;獎勵內容為:服務時數500小時、1,000小時、1,250小時以上者,得分別頒授志願服務銅、銀、金質獎章1枚及證書1份。前開各獎項,每人以受獎1次為限,且同年度符合各獎項時數者,應擇一申請;已領取較高服務時數獎項者,不得再申請較低服務時數之獎項。故為利逐級獲獎,建議自銅質獎項循序申請。
 
本獎項之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日為90年1月22日至113年4月30日止。請符合資格之志工於113年5月底前向各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受理後應於113年6月底前提送各所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113年7月底前完成初審並函送本府社會局辦理,逾期者或送交文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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