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須知 114.01.08更新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志願服務推展全面線上化」目標,114年起全面不發放紙本紀錄冊。
●114年1月1日起,申請高雄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需將申請名冊寄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免附申請公文。
(一)法源:志願服務法第12條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二)申請資格:本市
(三)應備文件:
線上申請紀錄冊(線上申請-衛福部資訊整合系統)需備文件:
(1) 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須加蓋申請單位關防。
(2) 運用單位務必於衛福部資訊整合系統登錄教育訓練,並上傳「基礎訓練證書」、「特殊訓練證書」及「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證明書」。
(四)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檢齊上述文件後向社會局(社工科)提出申請。
(五)紀錄冊核發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六)洽辦單位:
1.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07-3373381~2。
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07-725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