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係因應我國本土疫情升溫,
雙北地區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级,本市提升防疫措施一案。
二、
本市自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止強化防疫因應措施摘述如下:
(一)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二)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三)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四)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離。
(五)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
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鼓勵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六)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
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七)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八)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三、本市應關閉之場所、
營業場所應符合之防疫規範及停辦相關活動之規定與本局相關者如下
:
(一)應關閉之場所:長青學苑、
老人共餐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暫停。
(二)營業場所應符合之防疫規範:老人送餐持續。
(三)相關活動停辦規定:停止社團及跨縣市交流活動。
四、國內疫情嚴峻,台灣為一日生活圈,
病毒會透過人與交通迅速傳播,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全力配合中央及市府防疫措施:
(一)會議及課程建議以視訊或遠距教學進行。
(二)本市所屬公務人員暫緩前往北部進行各項非必要的公務、
私人行程。
(三)避免前往北部參加非必要的會議、參訪、旅遊、探親、
聚會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