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首頁 / 關於我們

營運策略
關於我們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介紹

113年度志願服務資源中心係由臺灣全球社會力永續發展協會承辦

  • 辦理志願服務業務:
    • 高雄市志願服務專屬網站建置及管理
    • 志願服務業務諮詢與管理:
      • 志願服務諮詢專線725-6343
      • 受理全年度本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審查、退補件通知、核發及資料管理統整
      • 受理全年度本市榮譽卡審查、退補件通知、製卡核發及資料管理統整
    • 志願服務行銷專案:
      • 編製高雄市志願服務專刊
      • 規劃辦理志願服務行銷方案
    • 志願服務培力專案:
      • 辦理本市志工、志工督導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業務人員在職訓練
    • 志願服務創新方案:
    • 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團隊輔導:
    • 辦理志願服務服務資源中心成果分享會
    • 辦理本市志願服務榮譽卡優惠措施之推動
    • 協辦事項:
      • 協助輔導本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業務之執行
      • 協辦本市志願服務會報
      • 協辦社會局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聯繫會報
      • 協助社會局辦理祥和團隊業務輔導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服務項目:

  • 輔導社會福利團體、機構組織運用志願服務團(隊),並配合推動祥和計畫,整合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資源。
  • 核發本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
  • 核發本市志願服務榮譽卡。
  • 輔導本市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置志願服務人員基本資料服務、訓練相關紀錄。
  • 推動本市志願服務工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承辦人:蔡汶珊、李珮琪、郭怡惠、陳育芊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洽詢電話:07-336-8333#3928~3930

交通方式

交通方式
【捷運】
  • R8 三多商圈:請搭乘接駁公車70號、100號、高雄客運102、紅21
  • R9 中央公園:請搭乘接駁公車52號、100號、高雄客運100、77號、77號、五福幹線
  • R10、O5美麗島站:請搭乘接駁公車52號、100號、248號
  • O7文化中心站:請搭乘接駁公車52號、168東幹線



【輕軌】
搭乘捷運(橘線)至文化中心站或五塊厝站轉輕軌C32凱旋公園站 至 C34 五權國小站


【騎車、開車】

週邊停車場: 五權國小圍牆邊皆可停放摩托車,路邊也可停放汽車,計次 (6小時)30元。


【其他】

詳細接駁路線可至下列網址查詢http://www.krtco.com.tw/service/service-3_3a.aspx

70號、100號 五權國小站(三多路),步行約5分鐘。
52號、高雄客運100 五權國小站(凱旋路),步行約3分鐘。
高雄客運102 國際商工(三多路),步行約5分鐘。
紅21 長青服務中心(四維路),步行約5~10分鐘。
76號、77號、五福幹線 文化中心(五福路),步行約15分鐘。
248號、72號 高師大(同慶路、和平路),步行約10分鐘。
168環狀公車 五權國小站(凱旋路),步行約3分鐘。

詳細公車路線可至下列網址查詢http://www.khbus.gov.tw/KHWeb/Index.jsp?pg=p6_1

志工媒合說明
志工註冊條款與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工資源中心 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使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工資源中心網站(以下稱「本網站」)服務,本平台提供之各項網路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及幫助您瞭解本平台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當您已閱讀並同意「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工資源中心 服務條款」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離開此網頁。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以下為本網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1. 依照高雄市政府因應活動之需要進行志工招募、培訓、管理、應用等之行為均屬於本網站之個資蒐集目的。
2. 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工作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下列項目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羅列):
1. C001 識別個人(如:姓名、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等。
2. C002 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等。
3. C003 政府資料中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等。
4. C011 個人描述(如:性別、年齡、國籍)等。
5. C038 職業(如:職業)等。
6. C052 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證照)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利用期間為本網站活動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市府因活動需求所提供服務之地區。
3. 對象:本網站之共同行銷、交互運用維護公司、合作推廣單位、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4. 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
 
(四)個人資料搜集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五)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網站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六)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網站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網站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不提供之權益影響:當事人如不願意提供上述個人資訊,將無法行使上述權利。但本網站多數服務無須提供您的資料也可進行瀏覽,並不影響您資訊瀏覽的權益,如需服務請洽網站管理單位之服務人員。
 
 
 
二、會員守則
 
1. 您應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組織單位資料,如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其他單位名義登錄,應自負法律責任。若您所登錄之資料有變更,請隨時登錄本網站進行更新與維護,若有任何問題可來信告知本網站,我們將儘快為您處理,如因未作資料維護、更正而發生的損失,由會員自行負責。
 
2. 為提升媒合的準確性與速度,請詳加填寫註冊資料;若您提供之個人資料有填寫不實,或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本網站有權隨時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3. 您有義務妥善保護自己的帳號及密碼,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轉讓他人使用,以免損害您本身權益。
 
4. 本網站提供自動媒合服務,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可透過服務類型、服務時段、居住區等方式搜尋合適的志工,且欲參與志願服務的夥伴也能透過平台挑選出合適的服務單位。為了強化自動媒合機制的運作,本網站之個人會員之部分個人資料(如:電話、手機與電子信箱)將一併顯示在報名活動的志工名單中,以便招募志工之公益組織過媒合平台與您聯繫。
 
5. 本網站提供志工活動的報名志工名單與聯繫資料,僅供公益組織於該活動用途使用,禁止公益組織將會員資料做該活動聯絡以外的用途,例如留存做組織的通訊錄,或轉讓會員資料給他人使用。
 
6. 本網站僅提供網路媒合服務,無法保證於刊登期間內一定尋得服務單位,亦不保證公益組織活動之刊登內容與實際狀況之間的真實與相符性,建議志工可先透過電話聯繫有興趣的單位。若與公益組織發生之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行依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
 
7.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除本服務條款所具列條文以外,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及相關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中華民國管轄領域外以外之使用者亦應遵守所屬國家或地方之法令,不得基於非法之目的或以任何非法之方法使用本服務,亦不得利用本服務侵害他人權益以及為違法或不當之行為,一旦有實證證明不適當行為發生,本網站有權立刻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三、注意事項
 
1. 若註冊會員為未滿二十歲,應另外取得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之內容,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之內容,又您於滿二十歲之前使用本網站服務的一切行為,您必須對本網站擔保您已經取得法定代理人必要的同意。
 
2. 若您發現您於本網站所註冊登記的帳號、密碼等資料遭到盜用或遇其他安全問題,請立即通知本網站,但此不表示本網站明示或默示對您有任何補償義務。
 
3. 使用本網站招募志工的公益組織,其志工運用必須符合志願服務法第五章第16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4. 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維修,或因天災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時,本網站對使用者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
 
5.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 Cookie,若您不願接受 Cookie 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 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 Cookie 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 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四、本網站保留對本服務條款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如有違反本網站之行為,本網站得暫停其會員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網站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五、如遇有爭議,雙方並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何做志工

志願服務提供不同的需求給不同的人們。有些人參與志願服務是為了回饋社區並且幫助它;也有人想藉由服務的過程學到新技能,幫助自己成長。

如果你對志願服務感興趣,在這裡,我們會讓你了解到志願服務到底是什麼並教導你如何去參與它,以及可以從志願服務的過程中得到什麼收穫。

每個人參與志願服務的理由並不一定相同。有些人可能想參與救濟性質的活動,有些人則希望藉此學習新技能或其它原因等。

參與志願服務可以提供給志工的收穫除了從幫助社區所得到的成就感外,其實它還有數不盡的原因值得你去參與:

  • *認識、結交新朋友
  • *回饋並參與社區活動
  • *接受新的人生挑戰
  • *體驗不同的文化
  • *幫助需要幫忙的人、協助改變社會狀況
  • *建立專業脈絡
  • *鋪設未來工作的職前訓練
  • *從各種角色定位學習新技能

研究指出,參與志願服務的人憂鬱機率較低且比較長壽,身心運作效能也較佳。

在參與志願服務時,與其問「我可以做些什麼?」,不如問「我想要做些什麼?」會更接近志願服務的理念。建議可從興趣專長、服務地點或服務內容來思考更可瞭解適合參與什麼樣的志願服務。

參與方法

參與志願服務的方法數之不盡,這裡提供一個媒合平台可供您使用,如果您還不知道要做什麼可以至我們媒合資訊區(連結回媒合畫面)瀏覽看看,若您想藉由系統功能幫忙找到適合您的服務可註冊(由系統依照你的興趣專長作媒合)成為我們的會員喔!

每一位志工確認服務方向後,都必須完成志工基礎特殊訓練,如何參與訓練,請詳閱志工訓練(連結教育訓練)

© Copyright 2019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